我局加强对重点药店监管


在大部分药店2009年换发新许可证后,我局确定2010年是常州市药品零售企业“质量、服务品质提升年”,通过出台一些政策鼓励诚信、自律的零售连锁企业做强做大,同时加大对警示、失信等级企业的重点监管。日前,根据2009年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和梳理2009年度新开办的药店、有变更情况的药店,我局确定95家为2010年重点监管药店。3月起,我局已开始对重点药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。检查重点包括药师在岗、药品购进渠道、药品分类管理、远程监管数据上传、处方及登记情况、销售凭证、呋麻滴鼻液等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、含可待因制剂零售管理等。通过对重点药店的严格监管,提升整个药品零售行业的自律与规范。

 

(药品市场监督处)

 


添加时间:2010-03-12 16:18:39  点击次数:301    
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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