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第十二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
通报品种加强监测的通知
日前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十二期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》(下称《通报》)。根据上级要求,请各医疗机构加强对《通报》中涉及品种(硫普罗宁注射剂和胸腺肽注射剂)的不良反应监测,注意收集上述品种的不良反应信息,密切关注其临床使用情况并及时向我中心报告。
特此通知。
常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
2007年11月5日